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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渔期来临 宜宾加强全市禁渔管理工作
为贯彻落实好十九大“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”“以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”相关精神,市畜牧水产局加强全市禁渔管理工作,更好地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进行保护。
禁渔期期间,所有天然水域都将禁止捕捞作业(经农业部批准科研、监测捕捞的除外)、游钓和水禽放养;禁止扎巢取卵、挖沙采石;禁止销售、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。一旦有违反禁渔规定的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四川省<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>实施办法》从严惩处。同时,在禁渔期内,阻碍、抗拒渔政部门依法行政的,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严厉查处。市民在禁渔期若发现有捕鱼、电鱼的行为,可以拨打市渔政部门电话0831—5200253进行举报。
会议强调,各区县要按照农业部“亮剑2018——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”的要求,在3月1日同步开展禁渔期巡航执法检查,并结合实际,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认真开展执法检查,确保各项禁渔措施落实到位。要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区、天然水域、水产品市场、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;加强对挖砂采石、涉水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;严厉整治禁渔期违法捕捞、运输、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;进一步完善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,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,加强渔政、公安执法合作,打击各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。
会议指出,各渔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关心、了解禁渔期渔民的生产生活状况,主动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,在禁渔期将专业渔民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体系,帮助渔民解决禁渔期生产生活实际困难,并做好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转产准备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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